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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源汇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区政府研究拟订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促进全区经济协调发展,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成立于2005年4月。目前,内设科室(所)9个。 单位职责 (一)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政策措施;衔接平衡主要行业和部门的行业规划及专项规划;做好全区经济总量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科室职责 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建立健全委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协助委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委内部综合协调和对外联系工作;负责委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全委工作计划的拟定工作;负责会议统筹、文秘、信息、来信来访、保密、保卫、后勤、建议与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印鉴管理工作;协助党委做好委机关党建、团建、宣教、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委机关的依法治理和普法教育工作;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的制订和实施;认真完成委领导安排的其它各项工作。 人事财务科:负责委机关的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委机关干部职工培训工作;负责机关人员的增资、职务晋升及有关人员的进出变动手续办理工作;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督;按规定设置科目、帐户,认真执行资金管理制度,按开支范围、标准,严格控制各项费用开支;负责各类档案的管理、装订、归档和保管工作;负责委机关妇女、计划生育工作。 投资发展科: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意见,汇总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汇总编制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拟定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推动地区间经济联合和协作,拟定和落实区域经济合作协议和计划;负责对全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国家、省、市管资金安排项目的申报、审批和监管工作;监督管理重点项目的设计招投标;起草有关重要文件、报告;研究提出全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实施全区城镇化发展规划;指导全区城镇化工作,研究提出推进城市产业发展,公共设备与基础设施产业化的建议,协调城镇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工业经济运行科:对全区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分析,并协助有关方面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问题;负责全区季度、年度经济运行分析;研究提出近期国民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参与全区经济发展战略的研究制定,组织协调编制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经济发展规划;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材料的起草;组织编制全区工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解决工业化进程中的问题;组织拟定全区食品工业的政策意见和发展规划;拟订全区工业结构调整的战略目标和政策;负责全区银企对接工作;指导企业扭亏增盈工作,负责生产调度和扭亏增盈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和管理,对企业经济效益进行分析和预测;负责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和审批工作。 产业发展科:研究全区农业、商贸流通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研究编制全区商贸流通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消费品市场的运行规则、管理办法,协调编制全区农业、林业、水利等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规划以及科技、教育、人口、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民政、旅游、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全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市场体系建设投资项目、社会事业投资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工作;综合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参与编制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全区扶贫政策措施的研究和制订工作;研究提出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参与论证、规划全区市场布局和市场秩序整顿工作;研究全区就业、居民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情况,编制就业规划,提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安排社会事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工作;研究全区交通运输发展状况,提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研究全区能源开发利用状况,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 价格管理科:监测分析物价趋势,提出全区物价水平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政策建议;拟定价格调控、价格改革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价格政策、法规的宣传和价格法制工作;建立全区价格预警系统,对全区居民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进行定向、定点监测;负责价格的监测、统计、上报;负责地方政府商品和第三产业价格管理目标的制定和修改;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和中介收费项目的管理工作;组织国家、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和整顿方案在全区的实施;拟定和调整区管收费标准;公布收费管理目录;拟订治理乱收费办法;负责全区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年审制度的落实工作。 价格认证中心:负责在所属行政区域内对刑事、民事、经济、行政以及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种扣押、追缴、没收及纠纷财物的价值进行价格鉴定、认证和评估;面向社会为生产经营者、各类组织和公民提供有关价格政策法、市场行情、价格预测等咨询服务;为委托部门、行业或企业调价、定价提供前期调研,可行性论证和合并商品的指导价格,为政府价格管理和决策提供服务;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做好有关价格管理方面事务性工作;培训专职物价员。 物价检查所: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检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个人执行价格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并依法处理价格违法行为;依法受理价格行政复议案件;指导价格社会监督和价格内部监督工作;培训考核价格监督检查人员并监督其依法行政。 信访办: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认真排查、妥善处理各类热难点信访问题;认真做好上级交办的信访遗留案件的处理工作;认真分析研究工作中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认真研究与拟订全区企业改革的政策和企业体制改革方案,规范完善企业改制行为;搞好与上级及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上报各类信访信息;积极向上访职工宣传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引导职工依法上访,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领导分工: 委党组书记、主任苏彦军:主持委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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