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设置:
源汇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始建于1986年4月,漯河市第一次区化以后,当时组建为“源汇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1996年更名为源汇区建设局,2005年3月变更为源汇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根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内设机构7个,分别是:办公室、规划管理股、建筑管理股、市政管理股、法制股、财务股、环境保护股。隶属事业单位有6个,分别是:
1、源汇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规格副科级,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2、源汇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规格股级、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3、源汇区城乡规划监察大队,规格股级,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4、源汇区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办公室,规格股级,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5、源汇区环境监理站,规格股级,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6、源汇区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规格股级,经费实行自收自支。
基层组织建设:
1986年4月成立了中共源汇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党组,设机关党支部一个;2001年9月,建立了源汇区建设局党总支委员会,下设两个党支部;2007年4月,成立了中共源汇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党委,下设党支部三个,郝景友同志任党委书记、局长,李广年同志任党委副书记,李树弘任党委员、副局长,林向前任党委委员、副局长,王红雁任党委委员、副局长,徐照忠任党委委员、纪检书记,高云鹏同志为局党政办公室主任。从而加强了班子队伍建设打造了一个干事创业的优秀集体。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和标准;研究拟定全区城区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和环境保护事业的政策性规定,编制相关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指导全区基本建设计划的实施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有关标准定额;组织制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负责建筑业、建筑安装,建设装饰装修行业管理。
(三)指导全区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对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全区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区城建和环境监察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依法直接查处建筑违规、违法和环境污染案件。
(五)负责全区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以及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六)负责区属企业和单位的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绿化和美化工作。
(七)组织编制全区内村镇建设发展规划,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村镇建设试点工作;负责全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用地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审批工作。
(八)负责全区背街小巷硬化和居民区规划管理,以及市政管理设施的占用、挖掘、排水许可的审批工作。
职能介绍:
源汇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是源汇区人民政府管理城乡建设及环境保护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在市区内贯彻落实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城区居民建房审批,组织好农村规划编制和实施,切实搞好近郊行政村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及原有规划的修编,参与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工作;贯彻实施城市规划的资质标准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准;组织编制村镇建设发展规划,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试点;指导规划区内村庄改造,房屋拆迁工作;负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用地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负责辖区内建筑安装审批,以及乡村、集镇市场的规划和建设管理、城建监察工作;指导和规范村镇建筑市场,拟定规范辖区内建筑市场各主体的市场行为以及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工程质量,招标代理机构,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贯彻实施工程建设设计质量,建设监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指导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参与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后评价工作;组织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建筑装饰企业、建筑制品企业资质的监督指导。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宾馆、饭店、餐厅、浴池、歌舞厅、游乐场、游泳馆(池)、音像放映厅、洗染店、洗车场等饮食、娱乐、服务单位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恶臭及噪声、振动等污染物、污染源的防治工作。对辖区内各排污单位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发放、排污收费、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并依法征收排污费。办理由市环保局交办的环境信访案件和环保查处工作,并组织开展全区宣传教育工作。
科室介绍:
根据以上职能,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科室为7个。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机关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各种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对外联络、新闻宣传、信息、机关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保卫、催办、查办及机关后勤行政事务工作;组织综合调研、起草文稿、目标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负责部门内纪检监察、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等日常工作;负责单位人事、劳动、劳保、办公用品、计生、工、青、妇工作;负责拟定建设行业的财务规划,编制部门内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归口管理有关的行业统计、信息、报表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筹集和分配工作;负责机关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及局属单位财务监督工作。
(二)规划管理股
组织好乡村规划的编制工作,切实搞好近郊行政村的控制详细规划的编制及原有规划的修编,参与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工作,贯彻实施城市规划的资质标准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准,组织编制村镇建设发展规划,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试点;指导规划区内村庄改造、房屋拆迁工作;负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用地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建筑管理股
指导和规范村镇建筑市场,拟定规范辖区内建筑市场各主体的市场行为以及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工程质量,招标代理机构,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并贯彻实施工程建设设计质量,建设监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指导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参与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后评价工作;组织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建筑装饰企业、建筑制品企业资质的监督指导;负责辖区内居民区的硬化、绿化;负责工程的测量、预算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技术指导。
(四)市政管理股
负责市政道路的建设管理、养护和居民区背街小巷硬化、绿化、亮化、排水以及路面的养护和修补;参与新建居民区道路的设计、规划、建设,以及市政设施占用、挖掘、排水许可证的审批工作。并参与城区市政建设综合开发管理等项工作;协助搞好城市河道防汛治理及辖区小街小巷绿化、庭院绿化达标以及小街小巷硬化管理。
(五)法制股
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城市治理的各种要求,完成上级安排的法制工作任务;抓好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法规培训工作,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水平;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区委关于综治工作的各项要求,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局系统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排除和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做好机关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做好信访工作,发挥信访网络作用,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杜绝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六)财务股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保证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严格财经纪律,加强审计监督,开源节流,增收节支,把好经费开支关,不得随意借支,坐支公款,现金帐做到日清月结;秉公守法、以身作则,坚决抵制各种违犯财经纪律现象;按照报送财务报表,做到字迹清楚、帐表相符、数字准确;严格落实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制度。
(七)环境保护股
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编制辖区各种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的制订工作;负责辖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负责辖区污染的控制与管理,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污染治理任务;负责辖区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发放、排污收费、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建立健全辖区工业污染源监测、调查数据库;负责辖区环境统计工作;负责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和环保信访、提案处理工作,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办理各种环境违法案件;加强沙澧河饮用水资源保护。
主要成效:
几年来,源汇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党委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苦拼实干,开拓奋进,以争一流、争第一、创特色、创路子为工作落脚点,以建立一个硬班子、带出一个好队伍、培养一种好风气、树立一个新形象、开创一个新局面为工作主线,着眼于抓住薄弱点,选准突破点,再造新亮点,立足于办实事、抓落实、求实效,使城区内民宅建设审批、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城中村改造、背街小巷居民区硬化、绿化、亮化、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成效显著,各项职能日臻完善,先后被市、区和有关部门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先进单位”、“创建卫生城先进单位”、“创建文明城先进单位”、“创建园林城先进单位”、“优秀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和“建设管理先进单位”等称号;多次荣获区“三优杯”、“金杯”、“源汇杯”、银杯、铜杯及市“创建功勋杯”等奖励,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园林、生态易居城市,推进开放型、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联系电话:23359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