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汇区司法局是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恢复建制于1980年,原为漯河市司法局。1986年区划时改称为源汇区司法局。
基
本 情 况:
源汇区司法局现有正式在编干警63人,其中本科学历31人,占49.2%,大专学历24人,占38%;中共党员45人,占71.4%。女干警33人,占52.3%。机关党组织是党总支,下设5个支部,分别为机关支部、基层支部、离退休支部、恒泰律师事务所支部和启群律师事务所支部。此外,局机关还成立有工会、妇委会、共青团支部。
近年来,源汇区司法局领导班子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坚持一个中心(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抓住两条主线(依法治区统揽全局工作、以大调解统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瞄准三个重点(队伍建设、法制宣传教育、148专线建设),夯实四个基础(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民事调解),团结拼搏,务实重干,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各项司法行政工作都取得了长足发展。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有效。以普法讲师团、法律夜市、印发《议案学法》简报等多种形式作为全民学法的有效载体。深入开展法制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2003年以来,我区以“法律进社区”为重点,加大规范化管理力度,深化普法教育,强化执法监督,推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实施地方、基层、行业依法治理三大工程,依法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了源汇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巩固发展。已初步构建了“大民调、大安置、大帮教”格局,切实发挥了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我区的民调帮教工作都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先后有2人获得全国模范调解员称号。2003年,源汇区司法局被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命名为“全国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
——法律服务工作有了新突破。全区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148、法律援助工作以强化管理,优化服务为重点。在提高服务质量,提高执法水平,提高社会信誉三个方面加大了力度,148法律服务所被司法部、全国残联命名为“残疾人维权示范岗”148协调指挥中心被共青团中央、司法部命名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等八部委命名为“第三届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恒泰律师事务所被命名为市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先后获得市级助残先进单位、妇女儿童维权示范岗、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所办理的牛长聚见义勇为一案被省司法厅评选为“全省优秀法律援助案件”之一。
——队伍建设有了新提高。局党组在全区司法行政队伍中提出了建“四型队伍”(学习型、团结型、正气型、务实型)的目标,实施了科学绩效档案管理新机制,形成了班子带着队伍走,队伍跟着班子上的新局面。2002年以来,源汇区司法局先后被
“全国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省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省级“巾帼文明示范岗”,全市“十佳政法单位”、“优秀领导班子”,“源汇杯竞赛铜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铜杯”、“银杯”、“区优秀领导班子”、“先进五好基层党组织”等荣誉,有8个集体和4名个人受到了省级以上表彰,有16个集体和27名个人受到了市级以上的表彰,两人荣立个人三等功。148协调指挥中心主任曲阳作为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唯一一名代表参加了2003年7月召开的十五次全国团代会。
源汇区司法局的职责和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源汇区司法局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指导性意见,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工作和法学教育工作。
3、管理和指导全区的律师工作、法律顾问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
4、管理和指导全区的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5、管理和指导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
6、管理和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7、指导和协调“148”法律服务工作。
8、管理和指导全区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协助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做好有关仲裁机构登记工作。
9、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劳动人事工作。
10、管理本系统的计划财务、服装、车辆、通讯等物资装备工作。
11、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2、承办区政府交办其他事项。
(二)源汇区司法局内设机构及职责
源汇区司法局下设6个科室:办公室、政工科、基层工作科、宣传教育科、律师公证管理科、法制仲裁与司法鉴定科,3个隶属事业单位:公证处、区法律援助中心、148协调指挥中心,8个司法所和2个法律服务所,2个律师事务所(恒泰律师事务所、启群律师事务所,均已脱编)。
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政务信息、文秘、督办、统计、信访、保密、档案、接待等工作;负责管理全局行政后勤、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等工作。
基层工作科:指导和管理全区的人民调解、乡镇(街道)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工作;指导检查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以及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宣传教育科:负责全区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对全区各乡办、各部门、各行业的普法教育进行指导、监督、协调和管理;负责全区干部、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负责全区的法制宣传报道工作。
律师公证管理科:指导、监督、管理全区的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律师机构的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审核律师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和律师机构、职业律师的年检、注册工作。负责管理全区的法律服务市场和设立社会法律服务、咨询机构的审核、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区的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协助组织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的考试、考核授予工作。
法制仲裁与司法鉴定科:负责本局的法制工作,管理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和仲裁机构登记工作。
政工科: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劳动人事工作;负责全局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群团、计划生育等工作。规格副科级。
(三)司法所及直属事业机构的职责。
司法所:指导本乡镇(办)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全乡镇(办)的普法教育、依法治理、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开展基层法律服务业务。
公证处:代表国家依法对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
法律:代表国家对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救助,管理和指导乡镇(办)的法律援助工作。
148协调指挥中心:负责管理全区148法律服务专线的建设,指挥148值班队和上门服务,做好法律咨询解答和案件的内部分流和联动等工作。
(三)源汇区司法局领导班子组成及分工如下:
王俊超同志,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梁爱平同志,党组副书记(正科级),分管党务日常工作,主管基层工作股、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148协调指挥中心;
刘国合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正科级),分管局日常业务工作,主管法律援助中心、法制仲裁与司法鉴定股;
陈四林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科级),分管依法治区工作,主管宣教股;
屈双明同志,党组成员(副科级),分管局办公室工作,主管法律顾问处、招商引资工作;
联系电话:2122824